请销假审批程序:
一、请假须填写《甘肃农业大学附属总校教职工请假条》。
二、审批程序
1.请假三天以内(包括三天),经校长审批同意后,由党务与行政中心负责协调教学与班主任工作。
2.请假超过三天,本人在OA办公系统提出请假申请,经校长审批,上报大学人事处,人事处审批同意后由党务与行政中心负责协调教学与班主任工作。
三、销假
教职工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时,应到党务与行政中心办理销假手续,由党务与行政中心负责通知教学与课程中心、德育与安全中心恢复本人教学与班主任工作。
说明:1.《甘肃农业大学附属总校教职工请假条》在附属总校网站自行下载打印;
2. 教职工请假获得批准后,将请假条交至党务与行政中心备案;
3.教职工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后,请到党务与行政中心销假。